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1、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但对什么时候审结案件有规定: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第一审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由法律规定,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与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无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9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