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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
纳税人在中国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同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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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发生符合扣除条件的继续教育支出,是可以由其配偶扣除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章:继续教育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纳税人发生符合扣除条件的继续教育支出,可由其配偶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方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由父母扣除,也可由本人扣除。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时,应留下相关证明等资料准备。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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