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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表现为大部分的农民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租给了农村合作社。2016年土地改革集中在“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根据《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 (1)协商解决。协商是指当事人在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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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政策包括:要更加的完善征地制度,缩小征地法人范围,探索制定征收法人目录,严格法人界定公益性用地范围,完善合理、规范、多元化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要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准入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租赁、入股的能力,明确进入市场的途径。要更加的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的制度,询问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自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的情况,改革宅基地的审批制度。
第一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条件;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农业生产的发..。
3.1实现农村土地国有化、赋予农民长期的土地使用权 废除农村土地“按人均包”把生产用地、居住用地(宅基地)、公共用地等农村土地收归国有,变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为国家所有制,农民获得长期较完整的农村国有土地使用权,即,农民对生产土地的承包权和原居住用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均被国有土地使用权取代,由政府无偿提供给新的农村社区农民使用。废除农村土地“按人均包”,即,农村在一定时点按照农业户口“按人均分”,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次性量化给农民后,不再进行和农村户籍挂钩的农村土地“按人均包”,今后农业户口主要用来表示职业身份和居住归属地,农民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得主要在家庭内部采取流转、继承等方式解决,国家需要确保妇女和男子使用土地的权益平等。 3.2建立完备的农村国有土地管理体系,实行农村国有土地垂直管理 农村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可分为中央、省、县、乡(镇)四级,实行土地垂直管理。农村国有土地管理体系的基本职能是:农村土地管理立法与制定合理的政策,实现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制定土地规划和农地基本用途与使用制度,保护基本农田;规范和监督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促进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国家为公共利益依法有偿征用农村土地顺利进行。最基层的乡(镇)一级农村国有土地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是:首先,从地籍管理方面对农村土地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建立完善的土地档案;其次,明确农民(户主)拥有的国有土地权属状况后,要对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予以登记、备案,核发统一规范的农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流转、继承时的登记等规范化管理;其次,协助税务部门收取农业土地使用税;再次,对擅自将耕地转为非农用途、毁坏耕地、弃种弃管等行为进行处罚;最后,协助土地的征用及补偿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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