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并...
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推广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标准化、产业化生产,提高建筑质量,降低建筑成本。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宣传推广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对在农村村庄和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民住宅设计、建设的指导,根据关中、陕北、陕南不同地域民居特点,无偿向村民推荐设施完善、使用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造型多样、符合不同经济水平村民需要的住宅设计图,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不同地域的村民住宅建设技术规范。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民住宅技术规范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2人已浏览
1,010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7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