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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格是否合理不好判断。 2、房子目前的所有权人是谁?要通过看购房合同、土地证和房产证综合判断确定房子的合法所有权人。 3、房屋买卖步骤:(1)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2)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房产局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一定要登记完成后,才能付完全款,但先前可以先给一部分定金。房屋买卖你要交一点契税。
期房买卖注意事项有: 1、订购金陷阱; 2、约定房屋贷款办不下来,不给退还定金; 3、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含糊,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购房人权益受损; 4、在面积的涨水和缩水违反规定放宽对开发商的限制; 5、合同中关于产权证办理条款的陷阱,因为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或者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把房屋改头换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张胆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续和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拖延办理产权证。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如下: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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