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虚开发票罪犯罪构成有什么条件呀?

2022-08-08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很显然,A企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C企业,符合上述规定,属虚开发票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狭义的虚开,则是指对发票承载的交易虚构或者反映的数量、税额与实际不一致。显然,《刑法》上的虚开发票罪应是狭义上的虚开。在本案中,A企业不属于人大常委会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解释中所列三种行为之一。 案件处理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A企业的涉税违法处理应为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构成涉嫌虚开发票罪,不需移送公安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