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称这段期间为“工伤医...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限的长短,一般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和医院出具的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2)重伤或特殊情况,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和你是做什么工作,稳定不稳定无关,停工留薪期,是根据你的伤势情况,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给予一定的期限,凭据医院的医生开病休证明进行休息,一般不超过12个月,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报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可以再延迟12个月,也就是最多24个月,具体多少天,要根据核定的期限和医院的休假证明为准。在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照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