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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向公安公安机关索要立案告知单,并请其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携带医院病历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法医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如鉴定为轻伤、则为刑事案件,...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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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在我国,控告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救济途径主要由两种,一是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
警察不立案的,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能立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1、公安机关不接受事件是给予不立安通知书,明确记载不立案的原因。如果你想反映你可以去上级机关投诉,县区公安局的监察队或信访办公室,你可以收集证据报告。如果警察不这样做,你可以投诉或向检察院投诉,反映要求立案监督。2、公安机关不受理案件,需要结合案件本身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一般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区别对待。以刑事案件为例:公安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责任的,可向同级检察机关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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