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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格式条款无效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
格式条款的注意事项有: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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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三)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收条在写作时,要注意以下事项:在写收条时,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额,做到准确无误、不出差错。是替别人代收的,应在题目使用“代收到”字样,在文尾署名时用“代收人”三个字。收条的语言一般较为简单,篇幅往往短小精悍。不涂改。数目要大写。
根据《民法典》,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提前制定的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与对方协商。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且以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条款进行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无效: (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醒说明义务的,该条款无效。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可以免除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五)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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