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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并发症是什么样的并发症呢?对于在现有医疗技术条件下不能够避免的并发症,鉴定是有风险的,对于可以避免而因医方未尽到相应的义务而发生的并发症...
对于医疗损害存在的认定并不取决于在实施医疗行为前医方是否有告知行为。关键是医疗行为有无过错,有无形成不良后果,两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如手术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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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的情况很简略,第一,手术本身就是带有风险的,在手术前你应已经签了医院出示的风险说明或类似的文本,正常的并发症或术后不良反映是不能追究医院的责任的。第二,如果你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有过错,且这种过错与你所说的很多问题、并发症有因果关系,你可以到医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可申请,注意病例等证据的保存。
分情况。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并发症如果是在医治过程中的人员在医疗行为当中所发生的医疗事故,在法律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并发症难以避免时才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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