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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应当由幼儿园赔偿。有保险的可以走保险,如果保险无法获赔或者不足以赔偿的,可以要求幼儿园补充赔偿。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
首先施工管理方肯是主要责任以上的责任, 其次,看孩子的具体情况,如果还是是3岁以下显然家长方看护责任略大; 另外侵权的原则是施工方适用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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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管理上有疏忽,没有尽到管理、照顾的义务,对你孩子的受伤有过错,应承担责任。可以要求学校补偿医疗费(学校已支付的除外)、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若可能给小孩留下疤痕的,可多要些)。可与学校协商赔偿问题。难以协商一致的,向法院起诉。现在还是多注意小孩的伤痕恢复,让孩子多吃些避免疤痕或淡化疤痕的药物、食物,如涂维生素E按摩、生姜切片按摩、芦荟胶等,少吃辛辣或酱油等,以免将来形成疤痕。
首先,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保障就诊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孩子在医院发生人身伤害医院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相应的监护责任也有一定过错。孩子应当根据医疗康复状况来决定什么时间出院,出院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医院是要按比例承担残疾赔偿金的!如有其他不明,可以电话咨询,可为你免费解答!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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