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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转让税费是从取得土地转让费的当月进行申报缴纳。二、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三、税款滞纳金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对加收滞纳金的做法给予了法律地位。国家对滞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收滞纳金,目的是为了保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履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义务。
这两税的纳税人都要分情况而定的: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一)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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