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
1、《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或者工会协商,不能强迫,也不能延长太多时间。 2、《劳动法》第42条依法就延长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3、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允许的还是很少,一是没有人专门去照顾这些孩子,它可能还需要专门有一块地方出来,需要这个场所;另外的话也会有公司担心妈妈的注意力的分散,因为这个不是说搞一个家庭开放日。但是有一些公司可能是OK的,像谷歌带宠物,带孩子都无所谓,只要你自己搞定。还有一些教育类型的公司,他们可能不是全年开放的,它可能是暑期的时候搞一个暑假班,让这些小朋友过来。但是从比例上来讲还是比较少。
首先加班的安排是公司有一定权力的, 其次在员工之间安排不公平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 但加班已经是正常工作以外的情况安排, 是没有必须性的, 所以这个情况没有一定的说法, 是没有地方管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