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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
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房产的案件时,是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1、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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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该通知于2016年7月5日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也是一样要遵守这一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没有房产登记需要公证的规定,所以原规定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规定,包括继承公证也必须废止。
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继承权公证: 一、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以下这些证明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关系证明。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审核后,公证员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四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不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各继承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谁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遗嘱分为遗嘱继承,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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