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故意伤害致死管辖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该案是钦州的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可以到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是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须到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上文的内容是关于故意伤害案在中院一审?这个问题的
1、内容不同: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两者的区别体现在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2、结果不同:故意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 3、原则不同: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实搞清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判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 犯罪人主观故意内容、不能单凭口供,或仅根据某事实就下结论,而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全面分析案情。根据发案原因、行为发展过程、犯罪工具、行凶手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行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人与被害人平时关系、致人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子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对于那些目无法纪、逞胜好强、动辄行凶、不计后果一类的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尽管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往往没有利害关系,犯罪人主观上也没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和日的,但行为人在行凶时,对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抱漠不关心的态度。所以,应按行为客观造成的实际损害的性质来确定危害行为的性质。致人死亡的,就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损害他人身体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