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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工伤保险应具备以下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其他。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
工伤保险办理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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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不同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有不同的要求:一是所有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缴费参加工伤保险制度。这些单位的工伤风险度相对较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才能分担风险,从而使工伤职工的权益获得保障。二是国家机关,由于其工伤风险低、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保险自成体系,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不参加工伤保险制度,而是由所在单位(实际上是由财政)支付有关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部、财政部规定。三是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这些单位的情况比较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执行与国家机关相同的政策,不参加工伤保险制度;不依照或者不参照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其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四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与不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同的办法,以体现待遇平等的原则。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民政部、财政部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一次性支付按月支付 一级 27个月 90% 二级 25个月 85% 三级 23个月 80% 四级 21个月 75% 五级 18个月 70% 六级 16个月 60% 说明:1、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3护理费: 完全不能自理: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平均工资的30% 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合计福建 五级 18个月 20个月 32个月 70 1.4 六级 16个月 17个月 28个月 61 1.2 七级 13个月 13个月 25个月 510.8 八级 11个月 10个月 21个月 420.6 九级 9个月 7个月 17个月 330.4 十级 7个月 4个月 13个月 240.3 工亡保险待遇: 1、丧葬补助金 6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原60个月本人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每月工资40% 其它亲属本人每月工资30% 老的至75周岁,小的至18周岁,孤寡的再加10% 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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