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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要明确一点,这个房屋是不是婚后财产,因为湘潭的房屋安置政策有可能是置换房屋,也可能是按照人头给一定面积的安置房指标。这两者的性质是有很...
安置房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此,如果该安置房是在结婚之前就分配给一方的,属于婚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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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的收入差距大多比较明显,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男女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某一方的经济收入较低而少分或不分给对方财产。 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绝对平均主义。
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判断。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此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由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置换,因此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另一方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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