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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承租人以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为由,主张...
首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没有约定,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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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与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租人周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权转让给夏,夏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年租金额向魏支付租金,视为魏知道转让行为,并承认夏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租赁期届满后,魏未对夏继续租赁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由于期满后租赁期限不定期,承租人夏某逾期未支付租金,魏可要求夏某返还房屋,并支付拖欠租金。鉴于周不再是租赁合同的对手,他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若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支付所欠租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依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承租人应返还依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占有租赁的房屋和实际占有房屋所获取的占有利益。占有利益为无形财产,承租人只能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即支付房屋使用费予以返还。对于房屋使用费按照何种标准确定,实践中做法很多。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与合同签订时的市场行情相符,易于双方当事人认可,且标准明确,有利于人民法院判断掌握,亦可避免采用评估方式确定房屋使用费,加重当事人诉讼成本,延长案件审理期间的弊端。考虑到实践中存在因房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影响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形,完全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确定承租人支付使用费可能与其获取的占有利益不符,有失公平,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将是否支持的裁量权交由人民法院,根据承租人对房屋的实际使用状况确定是否参照、如何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确定占有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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