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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抵押登记费用支付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由处理抵押房屋时的款项支付。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处分抵押房...
持证抵押贷款在抵押环节的费用分为两部分,由抵押登记机构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和由评估机构收取的评估费,这部分费用是由借款人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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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房产抵押登记费应该由谁支付没有规定,而在实践中,抵押登记费用支付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由处理抵押房屋时的款项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抵押登记费有谁付都是可以事先合同约定的,没有约定,因为你要贷款,这个费用应该由你出; 至于预告登记费,你自由选择,如果你不怕房子在卖给其他人,也可以不办理预告登记,这个是保护你的权利的,当然如果已经登记了,就付费吧。 当然开发商没有预先告知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不过对于买房子,这点钱不算什么,只要房子满意就好了。
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根据赣价房字(1999)8号文件,住宅:抵押,它项权登记各80元(套);非住宅抵押按抵押金额0.4%。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2008.12.11)明确规定,业主办理房屋按揭抵押标准为每套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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