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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首先需要看事故责任认定书关于责任如何划分,然后在进行相关赔偿(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的原则认定的。规定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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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由责任人补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的理赔:(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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