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需要一定的资本。没有资金作为做事的前提,公司很难周转。在资金方面,如果企业需要
资产重组,此时该怎么办?一定要按照相关流程办事,那么,公司资产重组流程怎么办?调查摸底,收集资料,对重组企业的经济效益、资产财务状况、内部组织状况、人员状况、企业办社会状况、
产品技术设备状况、企业管理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二)明确思路,设计方案成立
企业重组领导小组,组织有效人员,分析企业内外现状和问题。明确企业重组的目的和基本思路。(3)职工讨论,上报审批,将《实施方案》送各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最终修订方案,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4)清产核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界定产权,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资产清点、库存、造册等。准确评估准备重组的资产。(五)拟定重组企业股权结构(六)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确定重组资产价格(七)按照《产权
转让合同》办理产权交割和法律手续,然后持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交易确认书》办理工商、土地、产权等变更手续。(八)发布重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
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六)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