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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有两种情形:一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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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
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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