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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支付征地补偿款能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可以向行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支付征地补偿款,裁决后征收人仍拒绝支付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
《土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地方政府急于发展经济,为了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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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需要支付诉讼费的行政案件: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2、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3、行政赔偿案件;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缴纳诉讼费:(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后,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行政诉讼费用: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3、行政诉讼费用承担主体:1。一般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对诉讼目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2、行政案件被告变更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销诉讼,人民法院批准的,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征地补偿方案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没有实际影响的行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和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范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3、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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