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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买房贷款政策如下;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二、...
2016年10月2日,合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宣布合肥实施区域住房限购。从十个方面提出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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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8月2日起,购房人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时,无需提供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就将自2011年3月以来连续执行了3年多的限购政策取消。公告只是取消四大老城区限购,并未取消对楼盘销售3个月内价格不得变动、价格下降不得超过5%、全年价格上涨不得超过10%的规定。取消限购五问1、外地户口在合肥买房是不是就不用提供1年的社保证明?根据2011年开始执行的合肥限购令规定,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者,暂停购房。昨日限购令取消后,外地人在肥购房是否不再有限制成为焦点问题。对此,专家解答,合肥目前只是取消提供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并未有明文规定取消缴纳社保等证明。2、取消限购后,外地人可在合肥任一区域买房吗?这个问题表面看是限购政策的范围,但实际上还是由贷款决定。专家介绍,取消限购后,外地人如果一次性付款,在合肥任一区域买房都不受限制。但如果要贷款的话,依然要提供1年社保或纳税证明,且受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限制。3、在外地有房,在合肥还能再买房吗?根据合肥最新的规定,已经不需要提供家庭房屋套数查询信息,也就是合肥不管购房者名下有几套房屋,如果一次性付款没有限制,但贷款的话仍然会遇到限贷问题。4、在合肥已经有两套房,取消限购后是否可以买第三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合肥本地户口原先在合肥买房限二禁三,如今放开限购后,只要有经济实力,居民家庭可以继续买房。5、外地户籍也可以在合肥买第三套房吗?第一,靠经济实力;第二,得一次性付款。
合肥抵押贷款政策: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关于限制城市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相关政策,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房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无购房贷款记录(包括外国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相应的购房贷款已结算,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相应的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暂停向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城市户籍家庭、1套以上住房或者购房前2年内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证明的非城市户籍家庭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位)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建筑面积和共享建筑面积组成,建筑面积为独立产权,共享建筑面积为共同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同建筑面积。
2016年合肥房贷最新政策: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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