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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申请者签署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1份。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
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的活动的,则当地的监管部门应当没收该企业所有违法所得,以及违法生产的食品和违法经营设备,工具原料等等。如果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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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质检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并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的方式、手段和措施等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被许可人应当配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其从事相应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有关情况和材料。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国家为了保证食品生产卫生安全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颁发的法定证件,拥有此证的企业才能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办理流程如下: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2、申请企业所属地市级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申请企业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申请企业所属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申请企业食品生产主要设备清单; 7、申请企业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需要提供蓝图或者电脑打印图需要表明尺寸、面基和经营单位名称; 8、申请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进入市场经营生鲜食品的应当出示生鲜食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有关手续。鲜、冻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时,应当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胴体应当加盖检疫合格章和货源基地编号章,按不同供货人、不同批量分别签封。直接进入各类食品市场销售时,应当经动物防疫监督员或者市场内的监督检验人员启封、验证、验章。经营清真生鲜食品的应当出具《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不能出具《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的,不得以清真食品名义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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