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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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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第十一条【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重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开走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重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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