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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费用明细如下,一、契税:(一般由买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父母子女间赠与免契税2、买方首次购房90平方以下的房产按照1%缴纳...
买方需要缴纳契税(房屋面积小于90平米且为首套房为房款的1%,90平米至144平米为1.5%,144平米以上3%)营业税(5.6%但房产证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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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二手房产证过户费用明细。1、非普通房产过户费用指超144m2(不含)以上的商品房以及别墅;非住宅指除住宅以外物业,如车位、商铺、仓库、写字楼、厂房。2、个人所得税:转让年限达5年以上且是唯一居住用房的房子过户费用免征。3、房产证过户费用分摊面积计算方式:*没电梯1.住宅:套内面积*10.68%。2.综合楼:套内面积*12.65%。*有电梯。1.住宅(9-19楼):套内面积*19.25%。2.住宅≥20层:套内面积*21.88%。4、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个人出售商业性质物业:不论年限均需征收。房产证过户费用五年内(3年内全额,3-5年内减半)1)提供上手购房发票[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速算公式;2)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3)无增值可房子过户费用免征。房产过户费用适用税率速算公式:*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额×30%=税金;*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税金;*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税金;*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税金。5、房屋重新测绘的晒图,需额外缴交房屋买卖税费(见附件房管局规定)。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沈阳二手房过户费用如下: 1、营业税(税率5.55%卖方缴纳)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1)购买时间超过5年这里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房改房看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房改房中时间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据。(2)所售房产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5、测绘费 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房屋过户费用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一.柳州二手房房产过户费用如下: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转让手续费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4、营业税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 5、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7、印花税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8、工本费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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