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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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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以下是需要的手续: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的复印件;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以上均是房产备案合同的基本流程。
日常,大家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一般都需要签订相关有效的合同,这样对于双方都有一定的保障。然而在这过程中,购房者即使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却是很难保证的。有的却因为开发手续不全,不能够按时办理产权证,有的却则暗中被开发商二次抵押的,一房二主,产权被人分割的。一般国内做事情是这样的,但是其中我们任何的合同必须双方都要有一份,现同时在网上房屋买卖合同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一般程序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要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审查、颁证三步。 1、申请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2、审查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同于简单的备案,登记本身包含审查的含义。房屋租赁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如是否明确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5)审查是否按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 3、颁证 只有上述条件均具备后,才能登记备案,否则,作为主管部门有权行使否决权,判定租赁行为无效,不予登记。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准予登记。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未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经济合同,只有通过登记的租赁活动,才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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