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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日起深圳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1500元/月。 假设你和工厂签合同约定是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每月基本工资是1500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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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根据深圳最新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7年6月1日起,全日制就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小时。总休假水平比201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100元/月。
2, 在深圳工作,员工的最低加班工资不能低于下面工资数: 因深圳最低工资是1500元/月, 每小时的最低工资额是:1500元/月÷21.75天(21.75天为法定的计薪日)÷8小时=8.62元/小时; 若周一到周五,晚上加点,则加点每小时的最低工资额是8.62元/小时×150%=12.93元/小时 若星期六到星期天加班,则加班每小时的最低工资额是8.62元/小时×200%=17.3元。 若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加班每小时的最低工资额8.62元/小时×300%=25.96元。
深圳市200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也即现行标准) 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深圳市2008年度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为1000元/月,较上年度增长17.6%;特区外为900元/月,较上年度增长20.0%。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为8.8元/小时;特区外为8.0元/小时。 以上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2008年出现金融危机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作出了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决定,因此2009年没有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2010年的新标准尚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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