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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购买了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只要付清了全部的购房款之后就可以拥有其全部的产权。而产权手续的办理需要按照建设部还有总后勤部的相关的规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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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确定购房顺序。 2、购房人员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应退出原住用的军产公寓住房。 3、军队单位统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出售给本单位的文职干部、士官和职工,不得转售或用于经营。
1、先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确定购房顺序。 2、购房人员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应退出原住用的军产公寓住房。 3、军队单位统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出售给本单位的文职干部、士官和职工,不得转售或用于经营。
要看您具体的条件参考 第三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或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或其委托的运营机构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应当向市、区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并按照原购房价格和上市交易指导价格价差的45%补交增值收益,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向政府交纳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四十九条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购买或通过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前,必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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