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多年前的欠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情形下,很难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有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呢,具体情形不一,则结果不一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笔钱能否回收取决于这笔钱的性质。如果是贷款,属于你对公司的债权,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追回;股东出资的,股东出资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很难回收。 投资关系还是贷款关系,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判断: 投资者是否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投资者享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包括参与决策权、知情权、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实际参与经营的,资金属于投资,不是借款。 2、投资者是否享有固定的回报或收益。投资者只享有固定的回报或收益,共担经营风险,属于借贷关系,不符合投资合作中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原则。 是否将出资人列入股东名册,持有相应的股权。将投资者列入股东名册,取得股东资格,持有相应的股权或份额,享有利润分配权。如果有这个特点,就是投资关系。
如果你们愿意替他们还债的话,可以找银行协商申请减免一部分,制定还款计划。 如果不还的话,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们,十几年前的贷款,如果对方一致没有来找过他们催收的话,就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就不会支持对方的请求。但对方找过他们催收的话,法院就会判决他们偿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如果不履行的话,对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多年前的欠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情形下,很难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7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