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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双方单位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
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事务所申请,后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符合条件的,发行独生子证。一、《独生子女证的申请条件,符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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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4、夫妻双方单人1寸证件照各3张或双人2寸合影证件照3张。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1份。
独生子女证补办可以到原办理街道计生科申请补办。补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应当提交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所以需要提供原证办理时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作为补办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夫妻双方单位在个人档案中、原证办理地街道(乡镇)和区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留存。只要取得任意一份复印件(加盖出具复印件单位印章)即可到原办理街道计生科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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