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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自2001年1月1日起实行。...
密码电报不得复制、抄录,确需摘抄的,要严格履行批准手续,并不得抄录密电全文及日期和编号;严禁密电明复和密电、明电混用;严禁密电与普通公文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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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杜绝经营性收费办班。局内各单位组织的培训一律不许再以各种名义收费(包括资料费、培训费、强化费等)。计划内培训要按局长办公会议批准的计划以及办公厅批准的《培训许可证》执行;计划外培训,由办公厅与主办司协商经费来源。原则上取消各司对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举办的收费培训班;严禁咨询公司等企业和社团以总局或总局有关司名义办收费、盈利性的培训班。
总局各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应坚持计划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切实减轻税务基层单位的负担,并纳入机关目标管理考核。
严格执行出差(包括会议、培训、检查、调研等)财务报销有关规定,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凭《国家税务总局出差人员审批表》规定的路线报销路费,到审批表所列地点以外地方的路费不予报销;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外出讲课,出差路费不予报销。下级税务机关人员凭办公厅通知参加总局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培训、检查等),并作为出差财务报销依据。九、宣传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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