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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东莞户口,想迁回老家,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离婚后投靠父母。以省为例。《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三、子女投靠父母入户(一)需要提供的...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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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要说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新规广西的话,根据《南宁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农村地区夫妻投靠入户问题的通知》(桂公治〔2012〕35号)规定: 1、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投靠迁移入户的,应当符合在户口迁入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结婚且实际居住的条件。其中,离婚再婚须符合离婚再婚满1年以上的条件;从主城区以外迁入主城区的,还须符合离婚再婚满3年以上的条件。 2、农村居民夫妻投靠可自愿申请在户口迁入地登记为城镇居民。其中,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只能登记为城镇居民。 3、征地开发地区夫妻投靠迁移入户的,仍按征地开发地区户口迁移的有关文件执行。
结婚户口迁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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