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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
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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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视为一般保证。 1、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的,只有债务人经过诉讼判决(或仲裁裁决),且强制执行程序无法执行后,债权人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必须承担责任,前提是债权人已经穷尽了债务人的所有司法救济手段,仍然无法获得救济。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的,债权人有选择权,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也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借款合同未约定期限的,还款期为第一次要求还款的期限届满日;保证期未约定的,为还款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如果你是连带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未向你主张还款的话,你的担保责任才会免除。现在你那边到底是什么一个情况我还不是很了解,所以不能说立马就能给你一个完整准确的意见,因为这一切的建议都要综合考虑之后决定。你看这样行不行,你现在方便的话直接来电给我说一下事情的详细的细节。我再给你分析判断一下。
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人要按照担保协议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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