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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也可以先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垫付。超出部分由受害方垫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一些特别情...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 国务院《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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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费谁垫付,通常由双方协商。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没有保险的,抢救费用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以下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关于交通事故谁垫付医疗费,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遭受伤害需要治疗,如果受害人缴纳医药费存在困难的,那么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应该由谁要支付呢。 一、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催要医药费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 二、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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