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地方和地区设置警戒区。警戒带是公安机关依法...
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通知强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有碍值班的活动。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当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新法将《条例》中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讯问查证”改为“询问查证”;同时,明确规定询问查证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只有情况复杂,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才可以延长到24小时。 询问查证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一次询问查证持续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即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带至公安机关或者指定地点到询问查证结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离开公安机关的时间总计不超过8小时,具体起算时间应当从其到案时计算,而不应从向被传唤人出示《传唤证》算起。 被拘人不再掏生活费 旧条例规定,行政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其伙食费由自己负担,而新法中废除了这项规定。从3月1日起,公安机关各拘留所不得再向被拘留人收取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为确保新法的执行,各地公安机关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提请,将拘留所的必需经费统一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地方财政列支并予以保障。 处罚种类增加数额提高 旧的《条例》规定的处罚种类仅有警告、罚款和拘留三种。新法增加了吊销由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同时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的处罚。 旧的《条例》规定的罚款,除对“黄、赌、毒”等行为可以处以最高3000元或者5000元的罚款以外,对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罚款处罚仅为1元至200元。新法对个人的罚款数额提高到50元至5000元。 50元以下罚款当场收缴 新法第104条对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在当地无固定居所,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当场处以50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便利,而且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体现了现代行政法的便民和高效原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2人已浏览
2,860人已浏览
3,480人已浏览
3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