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若解除合同是由于对方发生根本违约事由导致的,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若违约是双方协商解除或者当事人单方违约解除的,无权向对方当事人要求...
1、合同解除后也是能要求违约金的。 2、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如果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按照法定或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终止仍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 由于合同中设定的违约金条款相对独立,合同效力消除后,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不会因合同效力的消除而失去效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但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不得低于所造成的损失,也不得高于所造成的损失。
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只能择一行使,主要是因为: 1、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有在惩罚性违约金中,才存在惩罚违约行为与解除合同并存。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违约金计算方法,但如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约定违约金过高于造成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其中说明,当事人对违约金的处分权虽应受到尊重,但并非没有度,而是不能“过高”或“低于”,即违约金只是当事人对违约行为可能造成损失的事前预定,我国所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而不是惩罚性违约金。 2、要想获得全部补偿性违约金必须以继续履行合同为前提。补偿性违约金包括了因违约行为而造成直接损失及可得性利益损失,可得性利益只有在合同履行完毕时才能产生。 3、解除合同不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中表明,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一种包括返还不当得利和赔偿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损失也仅仅是指直接损失并不包括可得性利益损失。即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包括支付违约金在内的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是否还能要逾期违约金,应当根据解除情况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因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就可以要逾期违约金,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其他原因而解除合同的,就不能要逾期违约金。 【相关延伸】 问: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答:存在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