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区别在于,名义股东只是代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不享有实际分得利润的权利。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关系有以下几点: (1...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区别在于,名义股东只是代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不享有实际分得利润的权利。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关系有以下几点: (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是否享受股权带来的权益,对股权是否具有实际支配权。 名义股东只是代为行使股东权利,他作出的意思表示应当按照实际股东的指示来进行。 对于股东义务,应当由实际股东承担。但是如果因为名义股东违背了实际股东的意思表示,作出了对权利的处分,那么因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名义股东承担。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因我国公司设立实行核准制,公司的相关事项经登记机关核准后具有公信力,因此社会公众判断某公司的股东只能以公司登记机关的记载为准。因此,公司名义股东虽然不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但社会公众关心的只是记载于登记机关的与公司有关的事项,而不是也不可能用其它标准判断公司的股东身份。在此前提下,一旦出现需要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司其他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应该是也只能是在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而不是也不可能是实际出资人。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已有明确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人就是实际出资人,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签订协议,约定投资收益由实际出资人享有的人就是名义股东,即名义上的出资人,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就是真正的股东。《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4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5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