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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形成书面协议,即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一般由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账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 2...
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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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工资、拖欠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社保赔偿等; 3、若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你还可以向其主张其他的赔偿项目。具体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及证据材料当面为你详细分析、计算。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要提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终止和中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终止意味着结束、停止。而中止代表中途停止。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且必须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因此,“给医疗期内员工办理合同中止,停交社保,待医疗期结束后再重新交纳”的做法,实际是在劳动者医疗期内中途停止履行劳动合同,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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