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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要区别对待: 对于赠与房产,父母在结婚后的赠与行为,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赠与哪一方,则该获赠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是房产赠与要办理过户变...
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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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房产可能不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这要看父母赠送这房子写的谁的名字,所以,婚后一方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要看父母在赠与时,是否明确书面赠与个人或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首先要弄清楚父母是否愿意,也就是说父母只是买给女儿,做女儿的没有相关夫妻的财产协议,没有愿意承认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购房的相关证件手续均不是女儿的夫妻共同所有,所以,重要的还是根据夫妻双方有没有协议。依照法律有关条例进一步明确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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