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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审批条件及提供材料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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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年满16周岁的可以自觉去户籍部门更名。 第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第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提醒:改名理由很重要,不然可能会不同意改名,最好能有一个没有余地的改名理由。比如:家族有重名。 第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提醒:证明你曾用过某名,但现在要该名,为何改名等内容.签字盖章. 第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因地域不同可能会有点小差异,总之,理由充分,材料充足。改名只是流程问题。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籍管理法,你是可以改名字的。 首先告诉你是可以更改的,你的户口在哪里就到哪里的户籍部门去改,具体的步骤是这样的: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22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 XXX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6: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不用担心的,因为新户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栏的,你以前使用过的名字上面有记载的,你更名期间的一切资料户籍部门是要存档保管的,放心好了,不会给以后带来任何麻烦)说出你改动的理由,然后就可以改了,如果不改,你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派出所)给你一个答复,明确的不改名字的理由文书,否则就是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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