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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方式取得的材料,用于定位收取、履行手续时,能否作为证据?

2022-02-2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你的照片只要不是在他人隐私空间之内拍摄的,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作为证据被采信的证据还有一个证明力强弱的问题。一般而言,因为现代科技越来越发达,照片具有可伪造性和可修改性,需要用科技的手段进行真伪的鉴定。该类材料,尤其是可以随时修改的数码照片的证明效力是比较弱的。因此,用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通常会比较困难的,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才有更大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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