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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
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房产证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还是双方的名下,房产都是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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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房时,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或有力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由个人出资; 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只以一方的名义登记,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后买房,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还是一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所有房屋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该房产变为夫妻共有房产。 但是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 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
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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