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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犯罪预备就是为了犯罪做准备,而对于未遂是实施了犯罪之后而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两种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在预备犯罪中不存在未遂。...
犯罪未遂不存在于犯罪准备阶段。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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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不能在犯罪准备阶段建立。犯罪准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和中止是犯罪过程中的不同犯罪阶段,各自独立、并列或排斥。犯罪预备,又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介于犯罪决意和犯罪实施之间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知道自己的准备行为是为侵犯各种对象创造条件,希望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上是为犯罪的实施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相关延伸】问:准备犯罪是犯罪吗?答: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的,均为犯罪,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视为犯罪。
没有。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刑法》第23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没有。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的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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