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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伤残等级最终以鉴定结果为准,其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交...
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并根据受伤的时间地点来决定是否属于工伤。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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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找证人、单位员工名录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老板承担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2、可以要求老板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老板拒绝,可以自行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详细内容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介绍完了
颈椎病并非工作原因事故所致,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教师在单位颈椎病严重,但颈椎病并非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所致,是一种以退行性病理改变为基础的疾患,并不属于职业病。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你所说的颈椎病病假条怎么开,颈椎病是指因颈椎退行性变引起颈椎管或椎间孔变形、狭窄,刺激、压迫颈部脊髓、神经根,并引起相应临床症状的疾病。应该是不可以。要积极治疗,可以针灸按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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