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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 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权利保护前应注意收集的主要证据有:1。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2、可以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具体包括工作证书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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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里需要指出,所谓“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有权在起诉与否之间做出自主选择,因为证据不足属于不具备起诉条件的情况,因而不能提出起诉。在此意义上,所谓“可以”一词的表述并不准确,科学的含义是“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检察院不起诉案件的情况主要包括三种,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
1、能够证明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这种证据最直接的就是当初进去工作的时候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要没有这些的也不用怕,工作时发的工作服、工牌等也能证明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资料。总之,就是要找到一切能证明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 2、能够证明公司几时发工资的证据。这种证据就需要找到工资单或工资的银行流水单,还有就是劳动合同中关于薪酬的约定,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等一切能证明公司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相应工资的证据。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 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如果能设法取得单位直接出具的结欠工资证明则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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