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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债务有保证人,债权人应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保证人确保债权实现,如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无能力清偿,则保证人需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下落不明且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将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若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
当事人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当认真分析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于确凿的事实,应当承认;对于合理的要求,应当接受。同时,也不得轻视无根据的事实和不合理的要求,而应当准备事实和证据,提出反驳意见。 当事人提出反驳意见的方式包括两种:一是写好答辩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给法院;二是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此外,如果当事人有管辖异议或反诉的情况,也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出。
1、对付欠钱不还的可以先采取个人催收的方式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 2、如果经过催款还是不还,就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主动到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解决,胜诉后,还是不履行法院判决,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要回自己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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