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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建筑公司下放的章叫项目章,项目章可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一些经济类型的合同及资料,工程章即项目章。 2、项目章是相对于一个项目部的印章...
1、项目部章与公司公章是不具备同等效力的。 2、项目部财务章在没有超越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范围的,项目部财务章应可以视为企业公章。如果企业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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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门印章的有效性一直是理论界争议的焦点,大致可以分为表见代理、无权代理、越权代理等。表见代理表示,部门属于企业内部职能机构,只要是部门对外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方有理由相信部门的意思是代表企业,部门印章的行为就构成典型的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人认为,只有依法成立的法人才有民事行为能力,但部门不是法人,也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他们的印章行为应该是无权代理人,当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越权代理人表示,部门属于企业内部的一般业务机构,只能在应有的业务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意思,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但如果越权导致使用部门印章错误,则应属于越权代理人。未经企业认可,其印章行为自始无效。
有公司合同章的,一般是有效的,但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合同一方作为第三人如果确不知情,代表人未取得公司授权而与其签订合同的,可以主张合同的效力。具体案情是什么?是否涉及合同纠纷?。
公章,一般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这些公章是可以代表企业法人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人事章则属于部门章,不具备公章的法律效力,多数时候用于企业内部,比如对员工的调动、奖惩等的证明,还有开具介绍信等,如果人事章盖在合同上,显然是无效的。此外,人事章的规格、大小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也不需要到工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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