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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最好通过邮局快递(EMS)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完毕的。 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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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 拖欠工资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般只要是递交了正式辞职报告,厂里还故意拖着不想给,那就要找清原因,一般情况有两种。 第一种就是真的赖着不想给。另一种就是单位不想放你走,第一种的解决方法就是。联系原单位儿的贴心同事,最好多约几位,到发工资之时联糸你,不要造成发工资的时候没去领。或者领时去的稍晚一点,他推脱钱发完了。不给他往后拖的机会。这种情况适合于发放现金工资, 二,打工资卡的话。就需要与原单位领导打好关系。才能把工资要到手。 第二种的话就好办。要不就重回原单位。要不就潇洒的不要了。
如我上次所言,甲方向你发快递挂号信作为对你申请的答复,其有效与否关键要看你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如果你申请时同意其在两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内予以答复,那么甲方现在给你寄的答复则仍然有效;反之,如果你在10月份申请时要求甲方予以尽快答复(例如一个星期),而甲方直到11月份才给你答复,那么该答复超过了合理期限,属于无效.至于甲方会用什么手段逼迫于你,我认为只要你法律上有理,就不用过于担心其非法的手段,你完全可以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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